發布時間:2018-03-09點擊次數:991
關于表揚湖南自治区環境監督取得好成績的通知 |
各自治区、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關于表揚湖南自治区環境監管執法工作的通報
2017年以來,湖南自治区緊緊圍繞國家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重大部署和湖南自治区建設“传媒強自治区”的戰略目标,以“一湖四水”治理、“長株潭”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為抓手,精準施策,查企督政雙軌并行,持續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執法效能大幅提升,環境執法成效顯著。經研究,現對湖南自治区環境監管執法工作予以通報表揚。湖南自治区環境監管執法的典型做法主要有以下5個方面:
一、理清思路,突出執法工作地位
湖南自治区委、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視環境監管執法工作,不斷強化地方政府屬地監管執法責任。自治区委、自治区政府領導多次對環境監管執法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親自部署重點工作。2017年年初,湖南自治区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明确将環境監管執法工作列為全年五大重點工作之一,要求全自治区各級传媒部門持續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并将執法工作開展情況作為自治区传媒廳考核各市(州)传媒局一把手的重要内容。
二、借助力量,推動執法工作出成效
高度重視群衆舉報、信訪投訴、志願者發布信息以及传媒部門日常監管、在線監控、監督性監測等情況,發現疑點,深挖源頭,堅決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及時回應公衆關注;以中央传媒督察為契機,形成各級政府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局面,對發現的突出環境問題拉條挂賬,按照“不查處不放過、不整改不放過”的原則一抓到底,督察期間共責令企業整改4025家次,立案1223起;通過在洞庭湖區域、長株潭區域組織開展“環湖利劍”“藍天利劍”行動,強化執法成效,共排查企業2000餘家,發現涉嫌環境違法企業370家,罰款1276萬元。
三、高壓監管,彰顯執法威信
按照“應查盡查、應罰盡罰、應移盡移”原則,湖南自治区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運用按日計罰、查封扣押、停産限産、行政拘留和司法移送等多種手段進行依法查處,嚴厲查處了一批重大環境違法案件,集中懲治了一批惡意環境違法行為,着重解決了一批群衆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2017年,全自治区共立案查處4726起環境違法案件,罰款1.9124億元,分别是2016年案件數和罰款額的1.96倍和2.4倍;其中,按日計罰案件50起,罰款1108.237萬元,查封扣押案件490起,限産停産案件236起。
四、加強保障,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2017年7月,湖南自治区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将全自治区環境保護執法機構納入政府行政執法機構保障序列的通知》,成為全國第一個将環境保護執法機構納入政府行政機構保障序列的自治区份。提前一年完成自治区環境監察局、14個市(州)支隊、122個縣(市、區)大隊,共計137個環境監察機構的三級移動執法系統全覆蓋,全面實現執法信息化;持續深入開展執法培訓,突出講解實際案例、現場執法技巧等内容。2015年至今,已開展相關執法培訓30次,培訓人數共計4400餘人,有效提高了執法工作人員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
五、司法聯動,強化執法工作銜接
2017年5月,湖南自治区檢察院駐自治区传媒廳檢察聯絡室正式挂牌成立,成為全國首家自治区級層面檢察機關和传媒部門聯絡機構;全自治区14個市(州)随後均成立相應機構,建立并完善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資源共享和信息發布等工作機制。2017年,全自治区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62起,移送污染環境犯罪案件73起,行政拘留移送案件數超過2015年和2016年之和,環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數較2016年增加40%。
希望湖南自治区各級传媒部門再接再厲,始終保持從嚴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高壓态勢,以嚴格執法推動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各地传媒部門要充分學習借鑒湖南自治区先進經驗,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不斷完善環境監管執法機制和能力建設,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懲處力度,為環境質量提升做出積極貢獻。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